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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租
一、汀溪褒美外口公寓(位于同安区汀溪镇褒美西坑共和99号)整体招租
1、汀溪褒美外口公寓(位于同安区汀溪镇褒美西坑共和99号)整体招租
招租期限:15年
招租面积:11083.77平方米
招租底价:133000元/月
竞价保证金:500000元
登记期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7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二、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468号华润燃气大厦第3层场地 整体招租
1、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468号华润燃气大厦第3层场地 整体招租
招租期限:5年
招租面积:1056.56平方米
招租底价:55元/平方米/月
竞价保证金:250000元
登记期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6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三、同安区美溪道636号2号组装大楼1层、思明区莲坂村507号东梯303室2个标的分开招租
1、同安区美溪道636号2号组装大楼1层招租
房屋用途:厂房
招租期限:5年
招租面积:422.24平方米
招租底价:7600.32元/月
竞价保证金:22800元
2、思明区莲坂村507号东梯303室招租
房屋用途:住宅
招租期限:3年
招租面积:54.78平方米
招租底价:1900元/月
竞价保证金:5700元
登记期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6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四、厦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公共服务中心2#楼、3#楼、4#楼、5#楼整体招租
1、厦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公共服务中心2#楼、3#楼、4#楼、5#楼整体招租
招租期限:12年
招租面积:48752.951平方米
招租底价:28元/平方米/月
报价保证金:4095248元
登记期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五、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15层南侧房产整体招租
1、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15层南侧房产整体招租
房屋用途:办公
招租期限:3年
招租面积:455.94平方米
招租底价:55元/平方米/月
报价保证金:80000元
登记期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7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六、中山路49-51号后一楼,中山路49后、53-55号一楼整体招租
1、中山路49-51号后一楼,中山路49后、53-55号一楼整体招租
房屋用途:商业
招租期限:5年
招租面积:431.79平方米
招租底价:264753元/月
报价保证金:2000000元
登记期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七、厦门市翔安区新霞南路599号1#、2#、7#、8#、9#厂房整体招租
1、厦门市翔安区新霞南路599号1#、2#、7#、8#、9#厂房整体招租
房屋用途:厂房
招租期限:3年
招租面积:15032.51平方米
招租底价:22.5元/平方米/月
报价保证金:1000000元
登记期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房产转让
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82-5号第一层至第三层共3套房产整体转让
1、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82-5号第一层至第三层共3套房产整体转让
建成年份:2021年
建筑面积:7182.93平方米
转让底价:4926.88万元
保证 金 :1478万元
拍卖联系人: 施先生13806085991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4月6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受让方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
2、拍卖机构收取:受让方应缴拍卖机构的佣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3、中拍平台收取:受让方应交中拍平台0.15%的平台费。
4、标的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交付前,该房产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负责理清;交付后,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其他费用详见《竞买协议书》及《房产买卖协议》等拍卖会文件。
二、厦门市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银领中心B栋8层801-804单元和12号地下二层5个停车位整体转让;B栋10层1001-1004单元和领事馆路12号地下二层5个停车位整体转让
1、厦门市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银领中心B栋8层801-804单元和12号地下二层5个停车位整体转让;B栋10层1001-1004单元和领事馆路12号地下二层5个停车位整体转让
建成年份:2016年
转让底价:2991.04万元
保证 金 :900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4月6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重庆市、贵阳市和长春市等5处商业、办公、住宅房产(分开转让)
1、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69号的商业房地产转让
建成年份:1999年
建筑面积:253.45平方米
转让底价:210.27万元
保证 金 :50万元
2、重庆九龙坡区石桥铺朝田村200号绅帝大厦A-6-8号的住宅房地产转让
建成年份:1999年
建筑面积:116.76平方米
转让底价:76.46万元
保证 金 :15万元
3、重庆九龙坡区南华街709号的商业房地产转让
建成年份:2003年
建筑面积:89.16平方米
转让底价:152.85万元
保证 金 :35万元
4、重庆九龙坡区石桥铺朝田村200-A-4-5号的办公房地产转让
建成年份:1999年
建筑面积:104.7平方米
转让底价:58.85万元
保证 金 :15万元
5、长春市绿园区兴阳街7号的住宅房地产转让
建成年份:2001年
建筑面积:115.32平方米
转让底价:83.85万元
保证 金 :20万元
拍卖联系人: 涂女士18030142806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3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3、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3.5%收取,由受让方承担。
四、思明区厦禾路628号4处商业房产分开转让
1、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28号24号商场转让
建成年份:2001年
建筑面积:47.91平方米
转让底价:132万元
保证 金 :39万元
2、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28号23号商场转让
建成年份:2001年
建筑面积:51.55平方米
转让底价:142万元
保证 金 :42万元
3、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28号16号商场转让
建成年份:2001年
建筑面积:76.97平方米
转让底价:211万元
保证 金 :60万元
4、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28号11号商场转让
建成年份:2001年
建筑面积:76.97平方米
转让底价:211万元
保证 金 :60万元
拍卖联系人: 毛女士18050002210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3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本次项目转让应缴拍卖机构的佣金(成交金额的1%)由受让方承担
五、翔安区大嶝镇田墘村等4处房产整体转让
1、翔安区大嶝镇田墘村等4处房产整体转让
房屋用途:办公、商业
建成年份:1960年
建筑面积:2739.23平方米
转让底价:1320.02万元
保证 金 :430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7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承担并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若受让方依法无法直接缴纳的,受让方需于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应缴土地出让金一次性转至转让方,再由转让方缴交。
3、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六、海沧区滨湖一里90号302室等18套住宅房产及海沧区滨湖一里122号地下一层第426号车位等28个车位(分开转让)
1、海沧区滨湖一里90号302室等18套住宅房产及海沧区滨湖一里122号地下一层第426号车位等28个车位(分开转让)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房产公示面积仅供参考及拍卖成交价计价时使用。《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票据上标注的土地或房产面积如与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量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2.成交后,标的房产办理权属过户等手续及时效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进度为准。
3.本次项目部分带租约,详见《转让标的清单》。成交后,若标的房屋存在租赁的,受让方应收取的租金收益,自转让方收到拍卖全款的次日起计收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移交时一并结算。同时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与标的房屋的承租人办理租赁事项交接(如变更实际出租人信息等)。若房产至交割点租期已满(或已空置),则按现状移交至受让方。
建成年份:2016年
拍卖联系人:涂小姐18030142806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3.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应缴拍卖机构的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0.3%)由受让方承担。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按照成交价0.15%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其他费用详见《房屋买卖协议》及拍卖行《竞买协议书》。
七、海沧区滨湖一里90号301室等17套住宅房产及海沧区滨湖一里122号地下一层第460号车位等29个车位(分开转让)
1、海沧区滨湖一里90号301室等17套住宅房产及海沧区滨湖一里122号地下一层第460号车位等29个车位(分开转让)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房产公示面积仅供参考及拍卖成交价计价时使用。《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票据上标注的土地或房产面积如与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量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2.成交后,标的房产办理权属过户等手续及时效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进度为准。
3.本次项目部分带租约,详见《转让标的清单》。成交后,若标的房屋存在租赁的,受让方应收取的租金收益,自转让方收到拍卖全款的次日起计收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移交时一并结算。同时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与标的房屋的承租人办理租赁事项交接(如变更实际出租人信息等)。若房产至交割点租期已满(或已空置),则按现状移交至受让方。
建成年份:2016年
拍卖联系人:涂小姐18030142806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3.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应缴拍卖机构的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0.3%)由受让方承担。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按照成交价0.15%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其他费用详见《房屋买卖合同》及拍卖行《竞买协议书》。
八、漳州凤凰尚城13幢1101室住宅转让
1、漳州凤凰尚城13幢1101室住宅转让
房屋用途:住宅
建成年份:2017年
建筑面积:85.63平方米
转让底价:710729元
保证 金 :20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转让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3、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股份转让
一、金蝶汽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2%股权转让
1、金蝶汽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2%股权转让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平面设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租赁;润滑油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二手车经销;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平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披露事项:
1、自评估基准日次日(2022年5月31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当日止为过渡期,标的股权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2、受让方需签署形式和内容如产权交易合同《范本》附件所示的《加入协议》,受让方书面同意受金蝶汽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搜车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方于2018年6月27日签署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所有条款的约束,并应承继转让方在上述《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下的相应权利和义务。标的企业主要资产:银行存款、银行理财、应收账款。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按原有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转让底价 :233.15万元
保 证 金 :70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 2023年3月7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二、福建省海峡版权运营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
1、福建省海峡版权运营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拍卖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放映;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乐器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日用品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披露事项:
1.标的股权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在交割日后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在评估基准日后交割日前,标的公司若产生重大债务和非日常经营支出总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由转让方实际承担,与受让方无关
转让底价 :612.50万元
保 证 金 :185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 2023年3月2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
1、 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三、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979%股权(4100万股)转让
1、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979%股权(4100万股)转让
经营范围:
货币银行服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兼业代理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披露事项:
1.受让方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相关要求,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标的股权所在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股东资质的相关要求,且需获得审批部门许可。受让方承诺已满足股东资格的要求,受让标的股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若受让方成交后未能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并经过审批部门审批,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本次转让的股权另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再次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已缴交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予退还;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关于本次股权转让若有任何不明之处,可向转让方联系人(郭先生18650045005)咨询。2.有关重要提示请详见评估报告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3.标的企业主要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转让底价 :12382.00万元
保 证 金 :3700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 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
1、交易双方关于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发生的股权变动手续费亦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设备转让
一、美国ACE牌空调车、德国SCHOPF牌牵引车、美国JBT牌牵引车等7台设备资产整体转让
1、美国ACE牌空调车、德国SCHOPF牌牵引车、美国JBT牌牵引车等7台设备资产整体转让
转让底价 :40.51万元
保证 金 :14万元
披露事项:
转让方标的项目此前均为机场内场使用,分布厦门、福州、武夷山三地机场,受让方需自行处理,标的转让一切手续受让方负责办理,设备交付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二、卧式镗铣加工中心、数控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CO2焊机等闲置设备1批(整体转让)
1、卧式镗铣加工中心、数控激光切割机、焊接机器人、CO2焊机等闲置设备1批(整体转让)
转让底价:410.566万元
保 证 金 :62万元
其他披露事项:
1、成交后,买受人进场前需向转让方缴纳人民币50万元;
2、买受人成交标的存放期限为标的交接后30天;
拍卖联系人:黄女士 13950115143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4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
1、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发票和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2、本次标的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由买受人承担;
3、 本次标的项目物移交及后续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装卸、运输、仓储等一切手续、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给予协助;4、 本次标的转让应缴交拍卖行的拍卖佣金(成交金额的3 %)由买受人承担;
5、中拍平台费用买受人承担;6、其他情况详见《竞买协议书》和《转让合同》。
三、干式变压器、加药设备处理系统等设备整体转让
1、干式变压器、加药设备处理系统等设备整体转让
转让底价:9.7189万元
保 证 金 :2.90万元
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存放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白水镇湖南振阳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评估报告中的标的物品质及数量仅供参考,转让及实际交割均以看样现场标的物的品名、品质及数量为准。意向人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了解并接受现场堆放的本次转让标的物的品名、品质及数量,成交后不得对标的物品名、品质及数量提出异议,不得要求调整成交价格。
2.成交后,受让人应在转让方通知发出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运离存放的工厂厂区。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和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2、项目为物资设备的,标的移交及后续产生的搬运、装卸、运输、仓储、拆解、整修等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其他费用详见《转让合同》。
车辆转让
一、丰田牌小型轿车(闽DB9L90)转让
1、丰田牌小型轿车(闽DB9L90)转让
注册日期:2007年6月21日
转让底价 :2.304万元
保证 金 :1.5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0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的过户手续费及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发票按相关规定开具,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各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车辆交付之前的年检、违章、过桥费、保险费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付之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二、捷达牌小轿车闽DWW317、奥迪牌小轿车闽D05A70 等6台小轿车分开转让
1、小型普通轿车捷达牌FV7160C1FE(闽DWW31)转让
注册日期:2008年6月16日
转让底价 :0.4997万元
保证 金 :0.2万元
2、小型普通轿车奥迪牌FV7321CVT(闽D05A70)转让
注册日期:2007年11月1日
转让底价 :2.5114万元
保证 金 :0.75万元
3、小型普通轿车东风日产牌EQ7204AC(闽DSS766)转让
注册日期:2009年5月8日
转让底价 :3.3278万元
保证 金 :1万元
4、小型普通轿车三菱牌CFA2031A(闽DB7A33)转让
注册日期:2007年9月5日
转让底价 :4.1756万元
保证 金 :1.25万元
5、小型普通轿车别克牌SGM6529ATA(闽DU3X33)转让
注册日期:2013年10月15日
转让底价 :4.3071万元
保证 金 :1.29万元
6、小型普通轿车别克牌SGM6515ATA(闽DAT928)转让
注册日期:2008年5月22日
转让底价 :1.2585万元
保证 金 :0.38万元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6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费用承担情况: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2、车辆的过户手续费及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发票按相关规定开具,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各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车辆交付之前的年检、违章、过桥费、保险费由转让方承担,车辆交付之后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