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生活在惠州的小可爱们
这次主要分享的是
想改名、办理出生登记等等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攻略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
01个人户籍信息变更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陈述理由,经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变更。
变更姓名的办理条件包括:
1.符合法律要求,不违背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
2.公民的姓名用字需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 中的汉字。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与变更姓名理由相关的材料。
孩子出生时可以选择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是父母离婚后为保护双方的权益,小孩姓名的变更需要征得双方同意。
《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户籍登记工作中,公民的出生日期在出生申报户口时予以登记确认,因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登记错误的,提交申请及原始凭证(如原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分娩住院证明、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经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更正。
02出生登记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非婚生育子女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应当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小孩超过6周岁申报出生登记入户,公安机关需要进行人像、DNA比对,并呈报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审批。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可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为小孩申办出生登记后,再为小孩申办姓名变更业务。
新生儿姓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要求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选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需提交登记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亲属关系证明。
新生儿中文姓名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填写。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小孩可以随父或随母办理出生登记入户。
父母双方为本省户籍居民且均为同一设区市内户籍,其中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入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小孩在香港出生且已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不符合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的条件。
建议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规定,为小孩申办《港澳居民居住证》,以便依规享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