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公众号”可以订阅哦
乌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质量评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指导管理,切实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质量,近日,乌市司法局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对市属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质量评查。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王强、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协尔力·沙吾提、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张加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评查活动。
为更加有效地开展司法鉴定质量评查活动,乌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乌鲁木齐市开展司法鉴定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评查标准》、《司法鉴定文书档案质量评查标准》,并对评查所涉及的项目进行细化。
评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组一行8人分别对新疆林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新疆宏滙建筑建材检测有限公司、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新疆卓鼎(双语)司法鉴定所、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疆民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建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交通科学研究司法鉴定中心、新疆衡诚司法鉴定中心、科研所物证类司法鉴定中心、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等11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抽查。
现场评查 及时反馈
评查组围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建设与内部管理、司法鉴定文书档案质量两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座谈汇报、现场查看、抽查案卷、检查组评分、评查反馈等综合方式进行整体评查。
评查组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和能力建设评查标准、司法鉴定文书档案质量评查标准进行评分。在评查过程中,各司法鉴定机构都能够按照要求,组织本鉴定机构进行自查自改,向评查组作了专题汇报,都能够认真对待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就整改问题明确了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
对未抽查到的司法鉴定机构,乌市司法局要求其对照评查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将本机构自查报告、整改情况和评查评分表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此次质量评查活动,乌市司法局和自治区司法厅将对评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反馈,并将质量评查与重点案件查处、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与司法鉴定年度审核公告、名册编制以及延续登记等管理工作挂钩,以评查结果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我市司法鉴定质量管理更加到位,使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执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使司法鉴定机构的能力建设、内部管理及文书档案质量得到整体化的切实提高。
编辑:白雪晴 录入:黄丹
预 告
目前,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已开通“今日头条”政务头条号—法治乌鲁木齐,实现“两微一端”全面覆盖,今后将继续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贴近民心。更多精彩,敬请关注乌鲁木齐市司法局“两微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