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整理资料来源:余杭应急管理、临平应急管理、萧山发布等
春节的脚步近了,大家期盼着假期和团圆的同时,不少人关注今年春节能放烟花吗?
八妹了解到,根据现行的《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政区域划分前):
第三条 本市下列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行政区域;
(二)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从现行规定中可以看出,杭州市主城区范围是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县(市)则可自行确定。八妹整理了今年杭州多个区、县(市)的新规,后续也将为您持续更新。
余杭区
全域禁燃区域 :
五常街道、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及良渚古城遗址遗产区(良渚古城城址片区8.81平方公里、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片区4.86平方公里、瑶山遗址片区0.66平方公里)
部分区域禁燃:
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禁止在全区范围内以下地点及其五十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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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4.军事设施所在地;
5.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9.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10.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11.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临平区
全域“双禁”的区域:
临平街道、南苑街道、乔司街道、星桥街道、东湖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部分“双禁”的区域:
运河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的城市化管理区域。
运河街道:
1、东至亭五线,西至东湖北路;南至旺盛路东延,北至运溪路
2、东至禾丰港(东明桥),西至万寿路,南至运溪路,北至京杭运河
3、东至金锁桥,西至东湖北路:南至博陆小学,北至京杭运河。
塘栖镇:
东至塘栖路,西至圆满路:南至09省道(不含),北至里仁北路(含运河综保景区)崇贤街道:东至崇杭街(大花桥),西至丽水路:南至宣杭铁路,北至绕城高速。
示意图↓
临平区烟花爆竹零售店↓
钱塘区:
一、禁止销售的区域
下沙街道、白杨街道、河庄街道、临江街道区域。
义蓬街道:东至义盛路,南至义盛路,西至青六中路(横一线),北至规划北路(义蓬街道办事处北)区域。
二、禁止燃放的区域
下沙街道全域;
白杨街道全域;
义蓬街道:东至义盛路,南至义盛路,西至青六中路(横一线),北至规划北路(义蓬街道办事处北)区域;
河庄街道:江东大道以南禁止燃放的区域:东至乐河路,南至镇南路,西至岩创线,北至江东大道区域;江东大道以北禁止燃放的区域:东至秀松路(云上学府),南至江东大道,西至永新线(四工段直河),北至围群线(三工段横河)区域;
新湾街道:东至新湾大道,南至火灯线,西至左键线,北至河景路;
临江街道:东至新世纪大道,南至左十四线,西至经四路,北至长风路;
化工企业区域范围内:包括外六工段化工企业区域和临江街道化工企业区域及周边五十米距离范围内。
需要着重提醒的是,上述三个城区的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保单位等11个地点内及其五十米距离内也是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
萧山区
近日,萧山区公布7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但暂未发布可燃、禁燃的区域。
萧山区6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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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
2023杭州淳安县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禁燃区域+举报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从2020年1月20日起在淳安县千岛湖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限定燃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千岛湖镇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
环湖北路至睦州大道沿线所有经济开发区(青溪新城)及千岛湖镇下属5个村:
马路村、云村、宕里村、坪山村、前坞村(不包括:马路村的荷家源、余家、岭后三个自然村,云村的廷坑、上坑、燕山、虎形四个自然村,前坞村石门大桥以东区域);新安东路至燕山收费站(包括周坑村、九龙湾小区);千汾公路与千威公路交叉口红绿灯处以内,淳杨线上江埠东大桥以内。
二、农村允许全年销售和限定区域的燃放。
农村禁止燃放区域:政机关所在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含铁路路线保护区)、码头、学校、商场、军事设施、供电设施、医院、加油站、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等重点保护单位以及旅游景点、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全县墓区(包括零星墓地)周边50米范围内为禁止燃放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571-64815069
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571-6483238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571-65012315
更多消息,杭州应急广播交通91.8将为您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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