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认真贯彻实施和普及宣传好《民法典》、提升司法鉴定从业者运用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能力与水平,全面做好服务诉讼工作,切实有效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司法厅和省司法鉴定协会召开“司法鉴定领域《民法典》适用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实务研讨会”。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战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负责人、省司法鉴定协会领导班子、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主办鉴定人及鉴定人助理代表,共116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冯延华主持。
朱战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今年5月颁布的《民法典》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5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事关民事诉讼程序与实体公正,都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司法鉴定从业者要以高的政治站位、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民法典》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的贯彻实施。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强化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准确运用《民法典》解决人身伤害、婚姻家庭、医疗损害等方面的鉴定问题。要自我加压,主动适应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诉讼的本领,用实际行动回应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切需求。要从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高度、维护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的大局、维护自身执业安全的角度出发,把司法鉴定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坚持质量至上,为民事诉讼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鉴定服务。
朱战民同志对目前正在开展的“亲子鉴定”专项整治和“打击黄牛”活动作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融入活动中,规范执业行为,严查“司法黄牛”与鉴定机构、鉴定人勾结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用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此外,还要加强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鉴定费用高”而导致的“维权难”问题,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会议特别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陈玉静法官对《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解读,并就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诉讼实务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供稿:青海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