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医院和康怡医院设固定鉴定点
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明年1月1日起,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市民,请到东莞市康华医院、广东康怡医院(联合体)进行现场办理。这两家机构除在院本部设置固定鉴定点全工作日为被鉴定人提供鉴定服务之外,还分别在常平、大朗、石龙、长安设置4个流动鉴定点为被鉴定提供流动鉴定服务。
今天(12月29日)上午,市社保局在东莞康华医院及东莞康怡医院两家医院内举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协议机构挂牌仪式,市社保局邹联局长、肖运杰副调研员及两家机构负责人等出席了挂牌仪式。为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市社保局劳动能力鉴定科安排工作人员于每周星期三上午在西北部鉴定点(东莞康怡医院)现场办公,每周星期五上午在中心鉴定点(东莞康华医院)现场办公,现场处理各特殊、疑难及争议案例。
现在,得说明一下,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什么人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哪些人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1、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
2、申请办理养老保险病退、养老保险病残、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等非因工因病鉴定人员;
3、经责令处理的非法用工单位受伤人员;
4、其他机构、部门及单位在鉴定(确认)范围内的委托鉴定。
5、经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经责令处理的非法用工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工伤保险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是工伤职工、申请养老病退人员等申请或享受相应待遇的重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对方便群众、保障群众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由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专家,各鉴定服务协议机构根据协议按要求提供现场鉴定服务。
2016年1至11月,全市共完成各类劳动能力鉴定(确认)22209人次,其中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21487人次,非因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163人次,其他鉴定(含委托鉴定)559人次。
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是被鉴定人(工伤职工、申请养老病退人员等)申请或享受相应待遇的依据,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都应当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固定服务点(2处):
名称 地址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联系电话
康华医院 南城东莞大道1000号(康华医院南区急诊大楼一楼) 初次鉴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工作日) 22823333-7630
复查鉴定 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 22823333-7630
康怡医院 万江谷涌107国道西二路二巷16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二楼) 初次鉴定 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工作日)22172663
流动服务点(4处):
名称 地址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联系电话
常平鉴定点 常平镇常东路陈屋贝村公交站处(常东路-东莞火车东站向东2公里) 初次鉴定 星期一、二、三 27223113 13537186338
大朗鉴定点 大朗镇升平路71号社保大楼 初次鉴定 星期三 22823333-7630
石龙鉴定点 石龙镇黄洲京瓷北路14-3小区社保大楼(石龙社保分局内) 初次鉴定 星期四 22823333-7630
长安鉴定点 长安镇体育路育才街社保大楼 初次鉴定 星期四、五 22172663 13537186338